{{ $t('FEZ001') }} 輔導組
{{ $t('FEZ002') }} 市立興安國小|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0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29977號函辦理。
二、 培訓相關資訊簡述如下:
(一)分國小國語文、數學、英語文,國中國語文、數學、英語文等六組,建議資格:
1、 各縣市學習扶助種子教師和督導人才儲訓班人員。
2、 各縣市學習扶助績優學校教師。
3、 各縣市輔導團員,以學習扶助入班輔導為主要職責者。
4、 各縣市學習扶助訪視委員。
5、 各縣市推薦之優良教師、退休資深教師。
6、 上述推薦人選須具受訓學科五年以上正式教學經驗(依
公私立學校正式教師聘書年資,國小英語科須特別敘
明)。
(二)課程資訊:
1、 時間:110年1月28日(星期四)至1月30日(星期六)。
2、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大樓2樓201演講廳及各分科教室(暫定)。
3、 學習活動:課程講授、實作活動、綜合討論。
三、 報名方式:請於109年11月27日(星期五)前彙整推薦培訓人員報名表及個人資料表(務必繳交,以利資格審核)回傳至
本府教育處(makotoryuk@ems.chiayi.gov.tw)。
四、 本案推薦人員經該校教育專業發展中心確認資格後,培訓名單將於109年12月10日(星期四)函知各校。
五、 參與培訓人員之差旅費,由本市109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經費支應。
六、 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案聯絡人謝欣樺助理02-7749-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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