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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興安國民小學

興安國小最新消息

轉知-嘉義市政府政風處文-中秋佳節將屆,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樹立本府清廉形象,請查照。

{{ $t('FEZ002') }} 市立興安國小|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案陳法務部廉政署108年9月9日廉防字第10805006730號函及本府108年度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中秋佳節將屆,請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利用辦理活動、會議、教育訓練等適當場合,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確實轉知同仁勿接受不當饋贈財物,謝絕無謂邀宴應酬,以維護本府正派廉能、依法行政、為民服務之良好形象。
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公務員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關說或飲宴應酬等情,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填具「本府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共同建立公務員保護機制,以杜絕不當餽贈、關說、應酬等爭議。
四、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積極鼓勵同仁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數位學習平臺,規劃或選修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一)依行政院105年12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2475號函,自106年1月1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20小時,其中10小時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廉政與服務倫理」為「民主治理價值」課程內容之一,請鼓勵同仁適時運用上開數位學習平臺之「廉政與服務倫理專區」選修(或依機關屬性規劃為必修)相關課程。
(二)選讀方式得以「廉政倫理」為關鍵字搜尋;或以課程名稱搜尋法務部廉政署製作「廉政三護.阻斷圖利」、「我國廉政政策」、「公務員廉政基本認知」、「公務員法律責任及案例說明」及「圖利與便民」等線上學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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