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興安國小|
主旨:「嘉義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111年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及其附件,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1年3月2號府人任字第1112400914號函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8月26日總處綜字第10800421611號函及行政院102年4月2日院授人綜字第1020029524號函頒「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辦理。
二、為協助同仁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以提升工作士氣及服務效能,爰訂定旨揭計畫以推動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
三、有關員工協助方案相關問題可向本府人事處員工協助方案承辦人(組織任免科科員吳宜娜,分機717)或與各機關學校人事人員、員工關懷員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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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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