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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興安國民小學

興安國小最新消息

特殊教育學生獲得妥適輔導及服務需求得以銜接,務必落實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作業, 並加強普通班教師特殊教育知能。

{{ $t('FEZ002') }} 市立興安國小|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15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10075179A號函辦理。
二、 依據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15屆第27次會議附
帶決議暨教育部111年6月9日臺教法(三)字第1114600802號
書函,為使特殊教育學生獲得妥適輔導及服務需求得以銜
接,各級學校應依法落實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作
業。學校並應加強普通班教師之特殊教育知能,俾就讀普
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獲得適當教學及輔導,以享有適性教
育之權利,請貴校(園)務必落實前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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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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