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興安國小|
主旨:有關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教師參與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公民複決案投開票所選務工作補假2日,
其所遺課務處理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1年10月20日府教課字第1111520556號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5月27日中選務字第1113150166號函及嘉義市選舉委員會111年9月5日嘉市選一字第1113150147號函辦理。
二、依上開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示,參加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經行政院
同意比照93年及107年前例准予補假2日,並以本次選舉為限,先予敘明。
三、為使旨揭選務工作順利進行,並考量學校課務運作、維護學生受教權及兼顧教師權益,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教師參與
旨揭選務工作之補假所遺課務,其處理方式如下:
(一)1日補假之課務由學校派代,並支付課務派代鐘點費,所需費用由學校人事費項下勻支。可分別以1日、2個半日
或最多以7節課計算請假時數。
(二)另1日補假之課務由教師自理。
(三)前述補假應於1年內補休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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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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