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興安國小|
一、依據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112年5月30日會秘字第112008號函辦理。
二、符合資格者請於112年7月7日(星期五)前,備妥下列申請文件,並依順序裝訂後,掛號郵寄至該會辦理(以郵戳為憑)。
(一)申請表。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四)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五)其他證明(依據申請資格第三點)。
三、如有疑義,請逕至該會網站查詢(http://www.nneerf.org.tw/)。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6-08|
{{ $t('FEZ005') }}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