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興安國小|
主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
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名稱修正為「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調整班級人數或提供人
力資源及協助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2年12月20日以臺
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648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
本及法規修正條文各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648D號
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施宛妤科員(電話:04-370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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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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