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興安國小|
說明:
一、 依據嘉義市政府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府教輔字第1135313780號
函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00043309A號函及本府110年5月14日府教輔字第
1105315840號函(諒達)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訂定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
範事項,本校如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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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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