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興安國小|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蒐集「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實際運用後之修正建議案,請貴校(園)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2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46578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確保各單位在辦理會議及活動前,能夠自我檢視軟、硬體等各方面是否符合身心障礙者的多元性,包含各障別身心障礙者所需的支持,請貴校(園)於辦理會議及活動時,妥予運用旨揭參考指引。
三、為利該指引更具周全,倘實際運用後有修正建議,請於113年5月1日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逕復本府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
四、旨揭參考指引請逕自下載使用(下載網址:https://gov.tw/L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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