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興安國小|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罰款為新臺幣500元。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若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在設有行人穿越道、天橋、地下道等地方,未在100公尺範圍內通過,擅自穿越車道,將會被罰款。
違規情形與罰款
不依號誌、標線或警察指揮:在應等待號誌時任意穿越馬路。
未依規定穿越車道:未在劃設的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不在未劃設人行道的道路靠邊通行。
在有行人穿越設施的100公尺內穿越:如果100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行人必須使用這些設施穿越,不得任意穿越。
注意事項
罰款金額:行人違規穿越馬路的罰款為新臺幣500元,而非網傳的1800元。
保持安全:行人應注意來車,即使在人行道上也應隨時注意安全,並避免在車道上奔跑、嬉戲或坐臥等,以免阻礙交通。
主旨:函轉交通部發行之「安全騎乘自行車教學指引手冊」及 「安全騎乘自行車數位課程影片」等自行車交通安全教育 教材,請貴校宣導推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0112178A號函辦理。
二、旨揭自行車教學指引手冊與數位課程影片已發布於交通部 交通安全入口網(連結:https://168.motc.gov.tw/, 「教材文宣」之「一般教材」及「影音專區」)、「教育 雲數位學習入口網」(連結:https://reurl.cc /pK6Myl)、「教育部因材網」(網址:https://adl.edu. tw,登入後路徑:課程總覽-資源服務-交通安全入口 網),及「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暨數位學習資源中心」(連結:https://reurl.cc /9bVd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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