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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興安國民小學

人事消息

為建構性別友善職場環境,防治職場性騷擾事件,加強落實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管道之宣導,請查照。

{{ $t('FEZ002') }} 市立興安國小|

主旨:為建構性別友善職場環境,防治職場性騷擾事件,加強落實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管道之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3年8月12日府人考字第1131350356號函辦理。
二、重點臚列如下:
(一)本要點適用於被害人或行為人為本府員工之性騷擾事件。機關首長涉及屬性工法之性騷擾事件者,申訴人或其代理人應向上級機關或監督機關提出申訴;涉及屬性騷法規範之性騷擾事件者,應向本府社會處提出申訴。
(二)本府於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分別依性工法第十三條及性騷法第七條規定,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注意被害人安全及隱私之維護;所稱立即有效之糾正與補救措施如下:
1、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相關證據。
2、必要時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
3、採行避免被害人受性騷擾情形再度發生之措施。
4、檢討所屬場域空間安全之維護或改善,並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工作場所。
5、對行為人為適當之懲處、懲戒或處理。
6、依被害人意願,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
7、其他防治及改善措施。
(三)本府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1、申訴專線:05-2254321轉718
2、傳真電話:05-2286283
3、專用信箱:嘉義市中山路199號;person@ems.chiayi.gov.tw
4、專責處理單位:本府人事處。
三、有鑑於性騷擾防治與申訴管道之強化落實及公開揭示急遽重要,並為期本府員工積極正視性別平權觀念,爰配合協助下列事項:
(一)事前防治:適時利用各項會議或適當場合,加強宣導相關防治措施及申訴管道,指派同仁完成相關教育訓練(含實體及數位課程);各級主管人員應主動關心同仁間互動相處及工作情形,以及時察覺異常狀況,防範於未然;建立良好溝通管道,於未造成相關爭議事件前妥為適當處置,以維護職場友善環境,達防微杜漸之效。
(二)事中處置:於知悉事件發生時,被害人所屬單位應立即採取有效之糾正、補救措施及注意事項。
(三)事後追蹤:確保本府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所為申訴決定確實有效執行,並避免有相同事件或報復情事之發生。申訴人提出有輔導、醫療等需要或申評會認為當事人有輔導、醫療需要者,得協助轉介至專業輔導或醫療機構。
四、另因應通訊社群軟體迅速發展,加強宣導所屬同仁宜謹慎使用,避免通訊軟體成為侵犯他人之媒介或工具。倘有發生疑似職場性騷擾情事,應即依上開規定妥為處理。至申訴相關表件電子檔,已登載於「嘉義市政府人事處網站」-「表單下載」-「考核訓練科」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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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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