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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興安國民小學

人事消息

有關嘉義縣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轉知本校欲申請「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至該縣學校之教師知悉,並請其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 $t('FEZ002') }} 市立興安國小|

主旨:有關嘉義縣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轉知本校欲申請「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至該縣學校之教師知悉,並請其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4年3月27日府教課字第1145310921號函轉嘉義縣政府114年3月24日府教幼字第1140076043號函辦理。
二、該縣114學年度除大埔國民中小學、阿里山國民中小學及豐 山實驗教育學校外,其餘各國中普通班未來預估仍因減班將有超額情形,請欲申請介聘至該縣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倘學校因減班而有超額情事,將依「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辦理。
三、該縣列入小型學校轉型專案評估合併或停辦學校:大湖國民小學、沙坑國民小學及竹園國民小學。
四、該縣以下學校之教育方式及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說明如下:
(一)辦理實驗教育學校:豐山實驗教育學校、阿里山國民中小學、大埔國民中小學、太平國民小學、達邦國民小學、美林國民小學、北回國民小學及柴林國民小學。
(二)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學校:光榮國民小學及內甕國民小學。
(三)預計115學年度轉型為華德福實驗教育學校:大林國民小學排路分校。
(四)設有慈輝分校學校:民和國民中學。
(五)實施混齡教學學校:該縣學校普通班學生總人數50人(含)以下之學校,推動混齡教學,教師須配合參與教學模組研發及增能研習。
五、申請介聘至該縣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身障及資優類)教師,至116學年度前不得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116學年度後視該縣特殊教育師資情況再行評估是否持續控管,另需配合心理評量鑑定施測工作,不得拒絕。
六、另經由旨揭介聘作業至該縣國中小之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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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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