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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興安國民小學

人事消息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准勞動部核釋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7條第4項規定解釋令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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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准勞動部核釋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7條第4項規定解釋令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嘉義市政府114年9月9日府人考字第1145334339號書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9月3日總處培字第1140020594號書函辦理,併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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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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